建言献策

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推动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

添加时间:2016/6/16 12:06:29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阅读: 次
                                 市政协常委、市无党派代表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车荣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把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推动、落实,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行政审批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我市个别单位仍存在审批项目繁多的现象,特别是前置审批、资质资格、垄断性中介不规范,互为前置、职能交叉、不依法许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项目的流程再造不彻底,仍存在审批环节多、层级多的问题。三是项目承接、下放、取消、调整没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项目运作不规范。一是单位的个别项目进驻不到位,影响审批效率的前置审批、垄断性中介事项没有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二是单位的个别项目授权不到位,存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单位办理的现象,造成审批时限长。三是单位的个别项目资源整合不到位,单位的审批资源分散的不同科室,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科室多、人员多。
       (三)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不到位。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职能不到位,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人员管理无抓手。工作中协调难、管理难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决策,继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范项目管理。一是继续清理、调整、取消、下放各类行政服务事项,重点对审批前置、垄断性中介等影响行政审批效率的事项进行清理。二是实行流程再造,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裁弯取直”,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审批层级。三是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项目科学管理。及时承接好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下放的审批项目,对于上级下放本级政府的项目要及时承接好,对上级明令取消的项目立即进行取消,对于需要下放的项目及时下放。
      (二)规范项目运作。一是应进必进。对保留的各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服务、垄断性中介项目等权力事项,推进在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上全程运作,确保项目运作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二是充分授权。审批单位向窗口充分授权,使窗口即受又办。三是资源整合,将单位的审批资源向一个科室集中,设立行政服务科,将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平台。
       (三)争取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中编办发[2015]15号),省份各选择2-3个市县开展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精神,建议争取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一是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实现形式,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或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即成立信阳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其它部门的行政审批权。二是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内容、范围。三是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同级其他部门及上下级政府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办法和协调配合机制。四是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五是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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